台中市第三屆『議長盃』象棋比賽實施辦法

宗旨:提倡益智休閒活動,發揚民俗國粹,提昇象棋才藝水準。

主辦單位:台中市議會。

承辦單位: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。

協辦單位:南屯國小、立法委員黃義交服務處、市議員陳三井服務處。

比賽日期:民國97年11月16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起。

比賽地點:台中市南屯國小3F活動中心(停車場請由萬和路後門進入,請參考路線圖)。

報名日期:即日起將報名表傳真或郵寄至本會(台中市西區大墩十街45號廖仁傑老師收)。

報名地點: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(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77號)。
     04-22626089 、 0937-717626 (宋總幹事)、 0910-656269 (賴副總幹事)
     傳真:04-22855766

比賽組別:1.社會甲組:參段(含)以上
     2.社會乙組:貳段(含)以下
     3.中學組:國中、高中以下
     4.國小高級組:棋力3級以上
     5.國小中級組:國小3年級以上(棋力4級~14級)
     6.國小初級組:國小1、2年級及初學者(棋力15~20級,3年級以上初學者需由象棋老師認可並代為報名)。
     ◎各組可以低報高組,不可以高報低組。

報 名 費:200元(可在比賽當天現場繳交)

比賽方式:採用國際瑞士積分制,社會組、中學組、國小高級組5輪,中、初級組6輪。

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象棋比賽規則。

獎勵:1.各組各錄取第一至第四名均頒發獎杯乙座。
   2.學生各組第一至第八名另頒發獎品、獎狀
   3.社會甲組第一至第八名另頒發獎金如下:
    第一名5000元、第二名3000元、第三名2000元、第四名 1000元、優勝4名各800元。
   4.社會乙組第一至第八名另頒發獎金如下:
    第一名3000元、第二名2000元、第三名1000元、第四名 800元、優勝4名各500元。

其他附則

  1. 參賽人員每人贈送參加獎乙份。
  2. 參賽人員由大會提供午餐、茶水。
  3. 參賽人員應服從裁判員裁定,否則得取消比賽資格。
  4. 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公佈之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  5. 晉段、級說明:授權大會當日比賽前依各組參賽人數按照比例晉升

台中市第三屆『議長盃』象棋比賽報名表

姓 名 組別/段級 聯絡電話 學校/地址
       

   (轉載自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