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臺中市清水區『區長杯』象棋比賽實施辦法

一、主 旨:發揚中華民國國粹,提高象棋技藝水準

二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清水區公所

三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清水體育會,臺中市清水體育會象棋委員會

四、協辦單位:台中縣台中港象棋協會、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

五、比賽日期:民國104年5月31日(星期日) 上午08:30∼09:30報到
       09:30開幕典禮  10:00開始比賽

六、比賽地點:臺中市清水區西寧國民小學
       地址:臺中市清水區五權東路50號

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4年5月24日止

八、報名地點:臺中市清水區民治東路58號 電話:0921-787925 鍾機謀 老師

九、報名費用:社會甲、乙組:每人200元 學生A、B組:每人100元
       (比賽當天繳交)

十、比賽組別:

  1. 社會甲組個人賽:棋力三段以上
  2. 社會乙組個人賽:棋力二段以下
  3. 學生A組:棋力初段及級位1∼9級
  4. 學生B組:棋力10級以下

十一、參賽資格:

  1. 社會甲、乙組,限中部各縣市中棋聯所屬棋會會員
  2. 學生A組:限國中以下
  3. 學生B組:限國小以下
  4. 國中及國小棋力二段以上學生,請報名社會甲、乙組

十二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

十三、比賽制度:採國際瑞士制積分賽

十四、獎勵辦法:

  1. 各組錄取前四名,頒發獎盃乙座
  2. 社會甲組:
    冠軍:7000元 亞軍:4000元 季軍:3000元 殿軍:2000元
    第5名1000元 第6名800元 第7、8名600元
  3. 社會乙組:
    冠軍:4000元 亞軍:2000元 季軍:1500元 殿軍:1000元
    第5名800元 第6名600元 第7、8名500元
  4. 學生A、B組:錄取一至八名,頒發獎品

十五、附 則:

  1. 參賽選手大會免費供應午餐、茶水並贈送紀念品
  2. 參賽選手未依自己棋力報名,主辦單位得調整其組別
  3. 參賽選手必須服裝整齊,並服從裁判判決
  4. 參賽選手應維持比賽會場秩序
  5. 比賽會場內禁止吸煙、嚼食檳榔
  6. 若有未盡事宜,得由執行長隨時宣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