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第19屆新莊市長盃象棋個人錦標賽

一、比賽宗旨:發揚優良傳統文化、提升心智生活品質、提倡象棋運動風氣、增進社會大眾棋藝交流。

二、主辦單位:新莊市公所

三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(網址:www.cccs.org.tw)
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新莊分會、台北縣立新泰國民中學

五、比賽日期:98年5月24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
       請選手於上午8時30分報到、9時開幕典禮

六、比賽地點:台北縣立新泰國民中學活動中心(新莊市新泰路359號)

七、比賽組別:分以下2組,共限200位選手參加。

  1. 新莊市民組:凡戶籍在新莊市之市民均可報名參加
  2. 新莊兒童組:凡就讀新莊市之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

八、比賽方式:

  1. 採積分循環制,視報名人數而定、選手編號由大會排定。
  2. 遲到10分鐘裁定敗局,資格不合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
九、報名方式:請填妥報名表,以掛號郵遞寄至「10084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」
       或傳真: (02)2396-5673 或至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網頁線上報名 網址:www.cccs.org.tw(線上報名以收到回覆信為準)
       聯絡電話: (02)2396-5685 

十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8年5月15日止

十一、獎勵方式:

  1. 新莊市民組:頒發前8名獎盃、獎狀各一份外,另頒發冠軍獎金2000元、亞軍1000元、季軍800元、殿軍500元。
  2. 新莊兒童組:頒發前8名獎盃、獎狀、獎品各一份;第9-16名獎狀、獎品各一份以玆鼓勵。

十二、晉段辦法:本比賽由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受理晉段,實際晉升棋力名額將於比賽當天公布,以不跳段為原則。
        欲申請證書者,請繳交證書工本費300元、個人2吋大頭照2張,晉升貳段(含)以上者請加附原段位證書影本,
        並於活動後1個月內申請完畢,逾期視同放棄。 

十三、附 則:

  1. 凡報名參加比賽須準時出賽,遲到10分鐘裁定敗局;不克參賽者須事先與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聯絡。
  2. 請市民組參賽選手比賽當天務必攜帶身分證以便識別;資格不合者,將取消比賽資格。
  3. 本比賽不收報名費,並提供參賽選手午餐及茶水(請自備環保杯)。
  4. 參賽選手請絕對遵守大會規定及裁判判決。
  5. 參加者請保持會場秩序與整潔,並嚴禁吸菸。
  6. 比賽期間進行圍場管理,請陪同親友及比賽完之選手至休息區觀賽。
  7. 未盡事宜,大會得適時修訂之。
  8. 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,可至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網頁下載, 網址:www.cccs.org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