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賽宗旨:發揚固有文化,提升台灣本土的象棋水準,以棋會友,促進棋藝交流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象棋促進協會【台內社字第0910037900號】 網站:www.ccpma.org
三、協辦單位:中壢市公所
四、比賽日期:2009年 12月13日(星期日)
上午8時20至8時50分報到,9時開幕典禮
比賽地點:桃園縣中壢市市公所地下室禮堂(中壢市環北路380號)
五、比賽組別及資格:(段位組者須有段位證書,本會會員除外)
高段組:限5段以上。
段位甲組:限3∼4段參加。
段位乙組:限1∼2段者參加
小學級位組:凡小學無段位學生均可參加。
(報名人數若超出64人以上,則依高低年級分兩組進行比賽)
六、比賽方式:
- 段位組採瑞士制五輪,國小組採瑞士制六或七輪,視人數而定,編號一律由大會代理抽籤
(12月11日於網站上公佈抽籤號次,抽籤日期地點於截止日於網站公佈)。- 遲到10分鐘者裁定敗局。
- 資格不合者,取消比賽資格,不退報名費,禁止參加本會比賽兩年。
- 本會有權依棋力調整組別。
七、報名方式:
1.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98年 12月6日止(名額有限,逾期恕不受理)。
2.報名方式:
(1)各組均收報名費新台幣300元(低收入戶、中壢市國小級位組免收、中華象棋促進協會會員收200元)
請郵政劃撥帳號: 50041772 戶名:林福源
※報名截止次日將收據報名資料(姓名、組別、棋力、出生年月日、就讀學校、年級)
傳真至:(03)451-3911 聯絡電話:(03)461-5754
(2)報名地址:中壢市文化里長春路40號 林福源秘書長 手機:0952-383-918
E-mail:ccpma@pchome.com.tw
八、獎勵:段位組前4名頒發獎金、獎盃,5-8名頒發獎金,以玆鼓勵;
小學級位組前8名頒發獎盃、獎狀、獎品各一份,9∼12名頒發獎品、獎狀,第13∼16名頒發獎狀一張。
冠軍 | 亞軍 | 季軍 | 殿軍 | 第五名 | 第六名 | 第七名 | 第八名 | |
高段組(5段以上) | 10,000 | 6,000 | 4,000 | 3,000 | 2,000 | 1,500 | 1,200 | 1,000 |
段位甲組(3∼4段) | 6,000 | 4,000 | 3,000 | 2,000 | 1,500 | 1,200 | 1,000 | 800 |
段位乙組(1∼2段) | 5,000 | 3,000 | 2,500 | 2,000 | 1,500 | 1,200 | 1,000 | 800 |
九、晉段辦法:本比賽由中華象棋促進協會受理晉段,免收證書費。
小學級位組依選手報名棋力與名次以十分之一比例晉升初段(若分高、低年級兩組則各以十分之一與十二分之一比例晉升初段),段位乙組以八分之一比例晉段,段位甲組以八分之一晉段,高段組以十二分之一比例晉段;實際晉升段位與名額於比賽當天公布。
十、附 則:
1.不服從裁判裁決者以及不配合大會規定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2.報名表務必詳填,素食者請於備註欄內註明(團體報名請自行放大影印)。
3.報名後如無故缺席者,沒收報名費並禁止參加本會活動兩年。
4.請詳實填寫棋力,以作為對手編排與棋力晉升依據。
5.大會提供選手茶水、便當。
6.非選手及工作人員請勿進入比賽場地。
7.參賽者服裝必須整齊,不得穿拖鞋、涼鞋,不得在比賽區內以手機通話,禁止吸煙、嚼檳榔。
8.對局結束,選手應退出比賽區,不可留在場內拆棋。
9.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更改公佈之。
2009年「促進盃」全國象棋公開賽 報名表
姓名 | 組別 | 棋力 | 出生年月日 | (縣市)就讀學校、年級 | 備註 |
段 級 |
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段 級 |
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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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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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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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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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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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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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 | □素食 |
※ 中壢市國小級位組由學校統一報名(每校不可超過10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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