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春季「北象聯盟」象棋團體錦標賽

一、主辦單位:龍潭象棋會
  指導單位:中華象棋促進協會

二、參賽隊伍:三重象棋會、三重鎮安宮象棋會、中壢象棋會A、中壢象棋會B、北投象棋會、
       宜蘭縣象棋協會、基隆市象棋協會、新北市新莊象棋協會、艋舺福興宮象棋會、龍潭象棋會A、
       龍潭象棋會B、雙和象棋會,總共12隊

三、比賽日期:103年3月2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起一天。

四、比賽地點:龍潭鄉老人會館(桃園縣龍潭鄉上林村溝東120-1號,龍潭大池旁)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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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比賽辦法:
  團體組:每隊五員,選手四員、候補一員。
  比賽用時,每人每局25分鐘加10秒,逾時判負。

六、獎勵:
  冠軍隊:獎金壹萬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  亞軍隊:獎金伍仟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  季軍隊:獎金參仟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  殿軍隊:獎金貳仟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  第五名以後隊伍: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  個人全勝獎:壹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