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辦101年秋季「北象聯盟」象棋團體錦標賽

中華象棋促進協會 函     中華民國101年9月3日
               中象協理字第 10103060 號
               承辦人:林福源 手機:0952-383-918
               中壢辦公室:中壢市文化里長春路40號
               TEL:(03) 461-5754

受文者:三重象棋會、三重鎮安宮象棋會、中壢象棋會、北投象棋會、宜蘭縣象棋協會、
    基隆市象棋協會、新北市新莊象棋協會、艋舺福興宮象棋會、龍潭象棋會、雙和象棋會
    (依筆劃次序排列)

主 旨: 舉辦101年秋季「北象聯盟」象棋團體錦標賽

說 明: 

一、本次「北象聯盟」象棋團體錦標賽由中壢象棋會主辦,參賽隊數如受文者。

二、比賽日期: 101年10月21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起一天。
  比賽地點:中壢市中山路88號4樓(錦家會館:中壢火車站右前方200公尺)。

  

三、比賽辦法:

四、比賽用時,每人每局30分鐘每走一步加10秒,如有異動以裁判公佈為準。

五、 獎勵:

個人全勝獎:壹仟元。

六、 其他:

  1. 依九十二年元月十二日召開說明會規定,取消花籃互贈。
  2. 參賽各隊,每隊須繳交肆仟伍佰元互助金(肆仟元補助主辦單位比賽費用,伍佰元作為本會雜費)。
  3. 本次比賽午、晚餐均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  4. 開幕典禮時,上台之來賓敬請儘量穿西裝打領帶,或穿正式的服裝。
  5. 各會隊伍應於上午八時三十分前完成報到,開幕典禮時與領隊應負責隊員全數五人參加,以服裝整齊樹立棋士形象,提昇棋界品質。如有穿拖鞋或涼鞋出場者,本會將分別予以壹仟元罰金,作為比賽當晚聚餐加菜金,選手不得異議。
  6. 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於比賽當天修訂補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