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象棋促進協會 函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廿日
中象協政字第 03023 號
承辦人:林福源 手機:0952-383-918
中壢辦公室:中壢市文化里長春路40號
TEL:(03) 461-5754
受文者:三重鎮安宮象棋會、三峽象棋會、文山象棋會、中壢象棋會、北投象棋會、板橋象棋會、
宜蘭縣象棋協會、基隆市象棋協會、新莊象棋會、艋舺福興宮象棋會、
龍潭象棋會、雙和象棋會(依筆劃次序排列)
主 旨: 舉辦九十九年秋季「北象聯盟」象棋團體錦標賽。
說 明:
一、次「北象聯盟」象棋團體錦標賽由北投象棋會主辦,參賽隊數計十二隊,各隊名稱如受文者。
二、比賽日期: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起一天。
三、比賽地點:台北市北投區熱海大飯店(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58號)
四、比賽辦法:
團體組:每隊五員,選手四員後補一員。
比賽用時,每人每局30分鐘,時間耗盡,五分鐘內須走滿十步,逾時判負。
五、獎勵:
○冠軍隊:獎金壹萬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○亞軍隊:獎金伍仟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○季軍隊:獎金參仟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○殿軍隊:獎金貳仟元、獎杯乙座、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○第五名以後隊伍:獎品乙份(價值五百元以上)。
個人全勝獎:壹仟元。
六、其他:
○依九十七年十月十九日領隊會議決定,一百年春季「北象聯盟」輪由宜蘭縣象棋協會主辦。
○參賽各隊,每隊須繳交肆仟伍佰元互助會(肆仟元補助主辦單位比賽費用
,伍佰元作為本會雜費)。
○本次比賽午、晚餐均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○開暮典禮時,上台之來賓敬請儘量穿西裝打領帶,或穿正式的服裝。
○各會隊伍應於上午八時五十分前完成報到,開幕典禮時與領隊應負責隊員全數五人參加,
以服裝整齊樹立棋士形象,提昇棋界品質。
○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於比賽當天修訂補充。
中華象棋促進協會
理 事 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