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年「三重市長盃」象棋錦標賽 實施辦法
一、比賽宗旨: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、端正社會善良風氣、弘揚國粹,特舉辦98年三重市長盃社會組、青少年組、國小段級位組象棋錦標個人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台北縣三重市民代表會
台北縣三重市公所
台北縣三重市棋藝發展協會(三重象棋會)
三、協辦單位:市民代表 林瑞彬 服務處
市民代表 楊國志 服務處
市民代表 陳秋萍 服務處
市民代表 陳海順 服務處
市民代表 林金層 服務處
三重市崇德社區發展協會
三重市崇德里里辦公室
四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98年3月8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起一日
比賽地點:三重市綜合體育館(小巨蛋) 三重市中山路1號
五、比賽組別及資格(各組限定名額150人):
六、比賽方式:
七、報名方式:一律通訊報名,免收報名費,不接受現場報名
八、晉段辦法:本比賽由台北縣三重市棋藝發展協會受理晉段,免收證書費。
九、獎勵:1.社會甲組、社會乙組1 ∼ 4名頒發獎金、獎盃各一份,5 ∼ 8名頒發獎金,以玆鼓勵。
2.青少年組1 ∼ 4名頒發獎金、獎盃、獎狀各一份,5 ∼ 8名頒發獎金、獎狀各一份,以玆鼓勵。
3.小學段級位1 ∼ 4名頒發獎盃、圖書禮券、獎狀各一份;5 ∼ 8名頒發圖書禮券、獎狀各一份;9 ∼ 16名頒發獎狀各一幀,以玆鼓勵。
冠軍 | 亞軍 | 季軍 | 殿軍 | 第五∼八名 | |
社會甲組 | 6,000 | 3,000 | 1,500 | 800 | 各500 |
社會乙組 | 4,000 | 2,000 | 1,000 | 800 | 各500 |
青少年組 | 3,000 | 2,000 | 1,000 | 800 | 各500 |
十、附 則:
1.不服從裁判裁決者以及不配合大會規定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2.報名表務必詳填,素食者請於備註欄內註明(團體報名請自行放大影印)。
3.報名後如無故缺席者,禁止參加本會活動兩年。
4.請詳實填寫棋力,以作為對手編排與棋力晉升依據。
5.大會提供選手茶水、便當。
6.非選手及工作人員請勿進入比賽場地。
7.參賽者服裝必須整齊,不得穿拖鞋、涼鞋,不得在比賽區內以手機通話,禁止吸煙、嚼檳榔。
8.對局結束,選手應退出比賽區,不可留在場內拆棋。
9.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更改公佈之。